【江西招商】江西修订省级工业产业集群评价办法 实施分类指导星级管理
所属地区:江西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07日
为进一步推动工业产业集群提能升级,江西省工信厅对2019年出台的相关评价办法进行修订,2023年印发新办法。新办法强化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评促发展,实施分类指导、精准施策、星级管理,旨在提升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水平,优化招商引资环境,激发区域经济活力。
(一)修订背景与总体思路。近年来,江西省工业产业集群规模持续壮大,成为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原有评价办法在分类指导、动态管理等方面已难以满足高质量发展需求。此次修订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聚焦产业集群发展中的短板弱项,通过完善评价体系引导集群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为全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分类管理与评价机制创新。新办法将省级重点工业产业集群调整为省级产业集群和省级培育产业集群两类。省级产业集群需满足营业收入至少100亿元等条件,省级培育产业集群则作为后备力量重点扶持。每年开展综合评价,从创新能力、产业链完整性、绿色发展等多个维度设置指标,全面评估集群发展质量。对不符合条件或年度评价不合格的省级(重点)产业集群,调整为省级培育产业集群,形成"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机制。
(三)星级管理与激励约束措施。评价结果与星级认定直接挂钩,构建差异化激励机制。连续两年评价优秀的认定为"五星级"产业集群,一年优秀一年良好的为"四星级",连续两年良好的为"三星级"。星级集群在政策支持、项目布局、招商引资等方面将获得优先保障,引导集群持续提升发展水平。同时,对星级较低或评价不合格的集群加强指导帮扶,推动其整改提升。
(四)推动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实施路径。新办法突出综合评价的导向作用,引导各地围绕主导产业强链补链延链,提升产业集群核心竞争力。通过分类指导,推动省级产业集群发挥引领作用,培育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产业集群;支持省级培育产业集群加快成长,形成梯度发展格局。评价指标体系注重创新驱动,鼓励集群加大研发投入,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平台,推动产业向价值链高端迈进。
(五)政策保障与组织实施。江西省工信厅将加强对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部门协同机制,确保评价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产业集群的培育和监测,根据评价结果制定针对性提升措施。同时,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引导企业积极参与产业集群建设,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的发展格局,共同推动江西省工业产业集群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